香港交通諮詢委員會也於12月30日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了《香港道路交通擠塞研究報告》http://www.thb.gov.hk/tc/boards/transport/land/Full-Chi_C_cover.pdf(下簡稱《報告》),《報告》的第三章是有關現時處理道路交通擠塞的措施,其中3.4.5段:「有些人提倡以單車替代機動交通工具。儘管騎單車有環保效益,但本港市區道路普遍擠迫和繁忙,加上上落客貨活動頻繁,實在難以在不影響交通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情況下,在市區騰出合適地方興建單車徑。在行車道上騎踏單車的人士,亦會較容易因交通意外而受傷。2013年間,便有超過1 000宗涉及單車在行車道上發生的交通意外。因此,政府一般不鼓勵市民在市區以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相對於市區,交通流量密度較低的新市鎮或新發展區,較有條件讓單車作短途代步。就此,政府一直致力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締造「單車友善環境」,通過發展新的單車徑網絡和改善現有單車徑及單車停泊設施等,讓市民可以單車作短途代步或康樂用途。」
以上的文字當然是我們耳熟能詳的政府反對單車作巿區交通的藉口,但作為一個研究交通擠塞的報告,當全世界各大小城巿大力推動單車特別是公共單車系統以協助解決交通擠塞問題,這報告竟然對單車解決交通擠塞的貢獻隻字不提,只引述政府的立場,口徑完全一致,而整個報告完全忽視如何發展單車這可持續的交通工具,本同盟對於這報告明顯的遺漏十分失望。
《報告》另一處有提及單車的地方,是:「4.6.13 泊車轉乘設施亦可提供予單車使用者,鼓勵他們接駁公共交通。工作小組知悉政府一直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的公共運輸交滙處和港鐵站附近提供單車泊位。小組建議政府在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這也是政府的老生常談,但卻是做得很少,其實不單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單車泊位不足,巿區跟本連合法單車泊位也是極之罕有或者欠奉。
而《報告》中應該提及單車的地方卻總是忽略了單車的存在,在4.3的問卷中問到巿民是否贊成政府給予某些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道路權利,單車在問卷中被完全忽略,問卷未開始已經否定了單車是交通工具之一,這與單車在香港是合法交通工具的現況完全不乎,連在道路使用權的問卷問一下單車也好像是個禁忌似的,這是什麼交通報告?!是政府預設了否定單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框架下的報告?報告對應用單車在可持續交通的期盼也完全沒有,可說連「袋住先」也說不上。單車作交通工具不單是「單車界」的事,是關乎城巿可持續發展的事,交通擠塞正為城巿的可持續性響起了警號,為何仍不向單車這最有效卻最可持續的交通工具找答案呢?
《報告》的結論指出:「香港是世界級的城市,一直竭力維持和提升競爭力。交通便利與否和空氣質素是兩項重要而相關的指標,用以界定一個城市是否適宜居住和具吸引力。因此,工作小組籲請社會各界人士齊心協力解決道路交通擠塞,維持香港的競爭力。」試問世界上有什麼交通工具比單車更便利並且對空氣質素最有益?
最後,可能有人以為單車在馬路上會阻礙汽車,甚至使塞車情況惡化,香港單車同盟曾經有一篇文章(單車阻慢交通嗎?Are bicycles slowing down traffic?)作出了分析,也值得大家參考。
其實汽車才是塞車的原因,而政府在路面交通上以汽車主導,並以滿足駕駛人仕的需求為己任,處處為駕駛人仕著想解決問題,為保持汽車駕駛暢順及方便而用盡資源增加汽車可用的路面及便利,變相鼓勵使用私家車,這才是真正容讓塞車及廢氣破壞這城巿的主因。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