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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專營權安排

致:運輸署巴士及鐵路科

電郵:bus-franchise@td.gov.hk

巴士專營權安排

有關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下稱「九巴」)現有的專營權延續,我認為新專營權條款必須加入「單車友善」的政策及相關設施:

2011年6月1日立法會會議曾有“制訂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的發展策略”議案,議案中有「(十)針對政府只將單車歸納為一種康樂活動,制訂長遠的單車政策」以及「(二十)發展全港性的單車徑網絡、完善相關的交通接駁及配套設施、……從而令單車由現時的消閒及康樂用途,逐步提升至正式的交通工具」的要求。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本年3月6日出席一個單車百萬行活動致辭時也承認「香港在推動單車作為短途代步工具,是落後於其他城市,政府不同政策局及部門會合作推動,亦會與相關團體交流如何推廣。… 政府亦會盡量在不同地方包括巴士總站增設單車泊位,方便市民放下單車後轉乘巴士。」

公共運輸須要單車友善

公共運輸如果有妥善運載單車的安排,巿民就能方便地攜帶單車進行跨區、跨海港或跨隧道的活動,這不單為單車代步帶來方便,而且巿民也能更便利地把單車由住家帶到單車徑進行休閒活動。

具體建議有三點:

1. 運載單車的設備

全球的發達城巿中,因著環保及健康等原因,各國以單車代步及消閒的需求正不斷上升,甚至正積極推動民眾以單車結合交通運輸之中,例如:許多大城巿如洛杉磯、多倫多等的所有公共巴士都已安裝外置單車運載架以結合單車於集體運輸,以改善路面擠塞及減少碳排放,香港有必要在這方面改善。

香港也正隨著世界的大趨勢,即使在未有相關政策推動之下,巿民對單車的使用需求也正不斷加增。預期香港未來十年,大嶼山、機場及香港島使用單車代步、消閒甚至經機場出入境的單車旅遊人仕也必繼續顯著上升;明顯地未來十年「適當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務」必需要包括「單車友善」的政策及相關設施。

我認為新專營權合約應確保巴士公司在其巴士裝置有妥善運載單車的設備,讓摺疊單車可以帶入車廂並妥善放置,也應在車外裝置為非摺疊單車而設的單車運載架,如車下有行李櫃,可設置單車專用架以「與時並進」地配合單車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請參考:http://www.sportworks.com/products/transit-bike-racks)

我建議政府把握簽訂新合約的機會要求巴士公司立即加入「單車友善」的政策及先在跨區、跨海港或跨隧道的路線裝置相關設施,而新合約中也應包括要求巴士公司在車隊上安裝單車運載架,以配合未來的需求;至於單車作為一件行李,應該是免除額外的收費,以鼓勵巿民多使用單車增進健康及保護環境;借鏡世界各地特別是美國及加拿大等地,單車運載架已經廣範被採用並成為標準設備。

使用車外的單車運載架好處主要有:

1.不會佔用車內空間影響其他乘客

2.適合摺疊或非摺疊的單車

3.一個運載架可以運載最多3輛單車

4.比行李存放倉使用更方便,一個人不用20秒便可以完成把單車放上/放下架的程序(廠方的資料是只雖要約7秒便可完成)

5.單車可以跟隨單車使用者乘巴士,不用佔用地方泊單車,也不怕失竊

6.單車可以跟隨單車使用者乘巴士車,下巴士後可以以單車繼續行程

 

2. 在車站提供單車停泊設施

我認為巴士公司應在巴士總站及主要車站提供單車停泊設施,方便巿民使用巴士接駁。

 

3. 制訂對應馬路上單車人士的安全駕駛巴士守則

單車主要是使用慢線行駛,而巴士上落客及行駛時也會用慢線,容易和單車使用者發生衝突,甚至意外,我建議巴士公司應制訂巴士車長面對馬路上單車人士的安全駕駛守則,例如「埋站」時要特別注意單車人士的安全等,並定期提醒車長有關守則。

請當局積極回應巿民在未來十年對巴士服務的需求,並把握機會為香港爭取建設人性化、方便及環保的運輸系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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